韩闻速递

首页 > 韩闻速递

共同民主党“应加大青少年暴力犯罪处罚力度”

新闻发布 [2017-09-11 10:34]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放大 缩小 打印 weibo

韩国今日亚洲-朴知淑记者=


图片/imagetoday



     韩国共同民主党议员金正友,针对近来连续发生的青少年恶性暴力事件及少年法的修订和强化提出看法。


     今年3月,仁川一8岁小学生被17岁少女残忍杀害;9月,釜山女中学生暴打同校同学,造成受害女生身体多处受伤。接二连三的青少年恶性暴力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呼吁修改《少年法》的声音也是一浪高过一浪。


     9月10日,共同民主党金正友发表提议称,面对青少年暴力犯罪的频发现象和暴力程度逐渐加重的趋势,《少年法》以及《关于特定强力犯罪处罚的特别法》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韩国现行的《少年法》规定,未满19周岁的青少年年触犯刑事条款时,根据裁决结果可移送至少年部,很大一部分青少年不会受到刑法处罚。此外,当青少年犯罪者犯罪时年龄未满18周岁,死刑或无期徒刑可减刑至15年有期徒刑。


   对此,金正友强调,“发生特定强力犯罪的青少年,不应再移交至少年部受到保护,而应按照刑事案件处置。被判处死刑和无期的青少年犯罪分子,应将减刑年限增加至30年有期徒刑。”


   他还说,“涉嫌触犯《关于特定强力犯罪处罚的特例法》中规定的杀人、抢劫、强奸等罪行时,作案未成年人不得移送少年部,应以刑事案件处理。《关于特定强力犯罪处罚的特别法》的修订案中,以《少年法》修订案的决议为前提,规定了删除‘死刑或无期徒刑减刑至20年有期徒刑’的条款。”


   金正友说,“修改相应法案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犯罪的青少年,而是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让孩子们在更加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李硕炫议员也在9月6日提出,《刑法》中规定的对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应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他说,“纵观世界各国,都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文化背景制定相关法律,因而各国法律所规定的追究未成年刑事责任的年龄不尽相同。目前,结合社会实际情况,我国也应当考虑是否要调整法案。面对未成年人越来越残忍的犯罪手段,希望能通过修改法案从根本上杜绝少年犯罪的发生。”


(编译:万卷)

国际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