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闻速递

首页 > 韩闻速递

【韩闻速递】酒后家门口“挪车”也违章?

新闻发布 [2017-09-14 15:30] 翻译: tengfei@asiatoday.co.kr
放大 缩小 打印 weibo

韩国今日亚洲-李相学记者= 


      日前,一名40岁左右的男性因酒后驾驶被警方判处罚金200万韩元。据警方透露,事发当时,当事人A某由于自己的车停的位置妨碍到了附近店铺做生意,于是上车将车辆移动了一下位置,驾驶“全程”约为30厘米。


      首尔南部地方法院的许正龙(音译)法官以涉嫌醉酒驾驶判处A某罚金200万韩元。对此,许法官表示“当时并非紧急状况,A某酒后驾驶的理由并不充分”。


     对此,A某表示,自己当时的情况应当属于“紧急避难”,对此,法官并不认同,法官表示“当时的情况可以雇佣代驾,或者求助警察以及过路的人帮助挪车,并不属于紧急情况”。


      事发当时为9月12日凌晨2点,金某涉嫌饮酒后在首尔九老区的一处道路上驾驶自己的车辆。


      A某表示,事发当天,自己的车停在了一家小店的门口。店主表示第二天白天营业时,车辆会影响客人进出,所以要求A某挪动车辆的位置。A某在饮酒的状态下驾驶车辆移动了30厘米左右,随即被警方逮捕,当时A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0.122%,已达到了吊销驾照的标准。


国际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