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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病津贴第二阶段试运项目将从7月开始实行

新闻发布 [2023-01-30 17:50]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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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今日亚洲-赵成俊记者 =



      保健福利部30日表示,将从7月份开始在4个地区实施伤病津贴第二阶段示范事业。
      
      此前,第一阶段试验事业从去年7月4日到12月31日的6个月里,在首尔钟路区和京畿富川市、忠南天安市、全南顺天市、庆北浦项市、庆南昌原市等6个地区进行了推进。 共收到3856件申请,发放了2928件。 平均支付天数为18.4天,平均支付金额为81万5000韩元。

      第二阶段示范事业以收入下游50%的就业者为对象。 首先,居住在示范事业地区或在示范事业地区内工作,年龄在15岁以上65岁以下,拥有大韩民国国籍的人。 其中,标准中等收入必须在120%以下,家庭财产在7亿韩元以下。 收入判定为家庭合算健康保险费。

      虽然与第一阶段相同,以所有上等兵为对象进行保障,但如果不是以美容为目的的整形等疾病治疗或改善必需功能的诊疗,没有检查或手术,只有单纯症状的情况等将被排除在支付对象之外。

     另外,第2阶段与第1阶段不同,将等待时间(发生伤病的时间和发生工资领取权的时间之间的差异)设计得稍微短一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收入空白而造成的生计困难。

     具体来说,第一个模型"禁止劳动活动"的等待时间为7天,保障期限为1年最多120天。 在这种情况下,意味着即使劳动者在家庭疗养,与疗养方法无关,通过医疗认证审查因疾病光伤不能工作的期间,支付伤病津贴。

     第二个模型医疗使用天数是从医疗使用天数中除去等待时间的天数,意味着劳动者住院时认可为对象。 等待期为3天,保障期最长为90天。

     保健福利部将于下月8日至23日公开征集第二阶段示范事业对象地区,并于今年3月末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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