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今日亚洲-金任琇记者=
| | 0 |
去年7月21日在首尔冠岳区新林洞挥刀造成4人死伤的赵某/韩联社 |
在首尔新林洞挥刀砍人造成4人死伤的赵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大法院1部(主审卢景弼大法官)12日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处以涉嫌杀人罪等被起诉的赵某无期徒刑,并命令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30年。
赵某因涉嫌于去年7月21日下午2时7分左右在首尔冠岳区新林洞商业街胡同挥刀杀害一名20多岁男性,打伤3名30多岁男性而被拘留起诉。 同一天,他还涉嫌在首尔衿川区某超市盗窃2把菜刀,并在移动期间乘坐出租车时不付车费。
之前一审裁判部表示:"以极度残忍和残暴的方法实施了犯罪,在全国各地引发了模仿、类似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毫不犹豫,推断为故意杀人",并判处赵某无期徒刑。
检方表示"在闹市区,不分青红皂白对无辜路人挥刀相向,杀死一名20多岁的青年,让3名受害者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犯罪情节恶劣",对此,赵某提出了抗诉。
二审裁判部维持了一审判决:"考虑到死刑是在剥夺人类生命的司法制度中商定的最终的、极其例外的刑罚,只能在特殊情况下允许死刑。"
当天,大法院也表示:"从嫌疑人的年龄、性别、环境、与受害者的关系、该事件各犯罪的动机、手段和结果、犯罪后的情况等记录中体现的量刑条件的各种情况来看,对赵某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恰当的说法不成立",驳回了双方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