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今日亚洲-朴周妍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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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警察厅毒品犯罪调查队31日表示,以涉嫌在首尔江南的娱乐场所销售毒品(违反《毒品类管理法》)为由,逮捕了娱乐场所经营者A某(42岁)等91人。 其中,包括A某在内的12人被拘留移交。
据警方透露,今年1~9月,A某涉嫌为吸引顾客,多次在江南区驿三洞的娱乐酒店向顾客销售摇头丸和氯胺酮,并提供了用药场所。据悉,A某是管理10多名接待员的营业场所实际运营者。
被捕的91人中,包括6名A某营业场所职员在内的28人是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此外还包括25名顾客和38名毒品供应、购买者。 据悉,其中28名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中有26人在江南的20多家娱乐场所工作,其余2人在首都圈工作。
警方于本月4日逮捕了A某,并对所有营业场所和接待员随身物品执行了扣押搜查令。 在调查过程中,从2021年4月到2023年9月,在首都圈提供冰毒等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和未成年人等77人被追加逮捕。 其中包括A某营业场所的接待员和2名黑社会成员。
警方向江南区厅通报了A某的营业场所违反事项。根据《毒品类管理法》的规定,对提供毒品犯罪场所的,必须向管辖区厅通报。 违反时,第一次行政处分,可以停止营业3个月,第二次违反时可取缔营业许可或关闭营业场所。
警方相关人士解释说:"根据《毒品类管理法》的行政处分通报是向首尔市和警察厅报告的首例","这是对月租金数千万韩元、月销售额10亿韩元以上的江南娱乐场所的强力制裁手段。"
另外,警方还抓获了从去年6月到今年4月在清潭洞俱乐部附近销售摇头丸的俱乐部营业职员(MD)B某(42岁)等供应或购买、注射毒品的13人。
警方在此次调查过程中没收了4500万韩元的犯罪收益,起诉前正在进行追缴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