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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厅 |
因营业不善而倒闭后,导致剩余税金无法缴纳而面临信用不良危机的小个体户,将获得国税厅的支援,通过"复活梯子"偿还滞纳税金。
国税厅12日表示,为了帮助因经营困难而停业的小工商业者东山再起,将从本月开始全面实行免除滞纳税金的"滞纳额缴纳义务消失"制度。
根据现行法律,如果滞纳国税,将限制发放纳税证明书,实际上无法进行金融圈贷款或资金筹措。 特别是滞纳额超过500万韩元的,提供信用信息,信用卡被停止,超过150万韩元的,每天都会增加加算税等滞纳额持续增加。
据国税厅统计,因事业不振而停业的个体户从2021年的37.5万人猛增到去年的47万人。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完全没有缴纳税金的能力,但这是为了给因滞纳而连日常经济活动都受到制约的小企业提供重新站起来的机会。"
此次制度的核心针对的是2025年1月1日前发生的综合所得税和增值税(含加算税)。 可免除的滞纳金额度为每人最多5000万韩元。但并不是所有的滞纳者都是免除对象。
免除缴纳义务的条件是:△停业所有事业,因经济困难被认定为难以缴纳滞纳金的人 △实际调查日目前滞纳金在5000万韩元以下的人 △停业前3年事业所得总收入金额平均额不足15亿韩元的人 △5年内没有受到《租税犯处罚法》的处罚或正在调查的人 △不适用过去缴纳义务消失制度的人,国税厅提出的条件必须满足。
想要申请的纳税人可访问附近的税务局或通过国税厅Hometax(PC·手机)线上申请。
处理程序是,受理完毕后,税务署署长将实施掌握申请者收入及财产现状的实态调查,经过国税滞纳整理委员会的审议,从申请日起6个月内最终决定是否消失,并通报给当事人。
国税厅厅长林光贤强调:"将摆脱一刀切的滞纳管理,转换为考虑缴纳能力的'个性化滞纳管理'体系","将努力让困难的纳税人感受到既体贴又温暖的税政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