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今日亚洲-金任琇记者=
| | 1 | |
大法院2部(主审权永俊大法官)13日表示,维持了对A某(58岁)诈骗嫌疑判处2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A某涉嫌于2011年11月在京畿道东豆川市一家咖啡厅与B某见面,以中彩票的巫术费用为名收受了1350万韩元现金,到2013年2月为止,共23次从B某处收受了2亿4138万韩元的现金及40万韩元的黄金,被移交法院审判。
一审裁判部表示:"A某从B某那里收受巨额钱财但却并没有任何可提前预知中奖号码的能力",隧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根据之前的大法院判例,韩国法院在告知算命行为相关的不幸或约定吉凶祸福相关结果并获得代价的情况下,根据"是否脱离了作为传统习惯或宗教行为可以允许的界限",判断诈骗罪是否成立。
一审裁判部认为,A某假装自己中了彩票,欺骗了B某,假装要返还钱,却又追加收取了更多的钱,从这一点来看,A某已经脱离了宗教行为的界限,形成诈骗。
A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但二审直接驳回了A某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