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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 |
首尔一所特性化高中校长因涉嫌指示降低特定申请者的入学评分而被起诉,二审法院仍判其无罪。
据法律界16日消息,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三合议庭(审判长许明山)当天对涉嫌妨碍公务、伪造及行使公电子记录罪的校长韩某和对外合作部部长朴某作出无罪判决,维持一审裁决。
两人被指在2021学年度新生招生过程中,要求评审委员降低部分申请者的评分。
据称,当时两人在评审委员聚集的会议室内,提及部分申请者仪表不佳以及冷门专业招生名额未招满等情况,并要求调整相关评分。
然而,二审合议庭认为,难以认定被告人的言论构成足以妨碍评审委员履行评分工作的强制性行为。
法院解释称,被告人的行为确有可疑之处,但不能据此断定,他们利用校内职务地位发表的言论实际构成了妨碍公务。
法院同时考虑了刑事审判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对犯罪指控仍存疑问,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断。
此前,一审法院认为,当时的评分项目另行计入了上一年度作品集加分,因此有必要重新核算分数。
一审法院还认定,两名被告确实参与了评分复核,但由于举报人、教师及评审委员在接受警方和检方调查时的陈述与庭审证词存在差异,难以认定起诉书所指的犯罪事实成立。
检方以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仍维持无罪判决。
郑文景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