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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场溺亡中学生因差一岁无法保险理赔 引发争议

新闻发布 [2022-10-11 10:00]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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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今日亚洲-李先荣记者 =



       上个月,浦项一名中学生在台风轩岚诺浸水的停车场不幸身亡,而该中学生的遗属却因死者年龄不足,无法领取保险索赔。该事件被曝光后,引起了争议。


      10日,据浦项市透露,市政府计划向合同保险公司申请对上月6日因台风"轩岚诺"而死亡的9名市民的市民安全保险理赔。 市政府为了在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死亡或爆炸、火灾、崩溃伤害死亡、后遗症等损失时得到补偿,加入了保险。 保障金额最高可达2000万韩元。


      虽然牺牲者共有10人,但只有死亡当时满14岁的中学生金某被排除在投保对象之外。 因为自然灾害伤害事故、爆炸、火灾、坍塌伤害事故的补偿对象是15周岁以上的人。 商法第732条规定,以未满15岁的人等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无效。


      该条款是为了防止恶意利用保险金的犯罪而制定的。 但是,像金某一样与犯罪没有直接关系的情况下,也出现了不能得到保险金的情况,因此有人提出了应该修改法律的争议。


      另外,金某于上月6日凌晨和母亲一起去浦项南区仁德洞公寓园区地下停车场取车时死亡。 当时停车场里的水位急速上涨,金某本想和母亲一起逃出去,但是由于金某的母亲感到体力不支,所以让儿子先走,金某说:"妈妈,我爱你。感谢您的养育之恩。",最后试图逃离现场。 但是,金某在逃生途中溺水身亡,母亲则在有空气的停车场上层坚持了14个小时后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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