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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外国人薅保险羊毛…韩国强化健康保险受养人条件

新闻发布 [2024-03-18 17:35]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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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今日亚洲-韩齐允记者=



      健康保险公团18日表示,将从4月3日开始改善健康保险制度,使外国人和在外国人在国内居住6个月以上才能获得受养人资格。

      外国人是指包括韩裔外国人在内拥有外国国籍的人,在外国民是指生活在外国却维持韩国国籍的韩国人。

      据健康保险公团透露,随着部分外国人以诊疗目的入境的事例频繁发生,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政府于2018年将外国人地区加入者的国内最低滞留时间延长至6个月,并于2019年从任意加入改善为义务加入制度。 但是外国人被抚养者可以不受限制地取得资格,因此提出了公平性问题。

      对此,政府将从4月3日开始改善外国人和在外国民在国内居住6个月以上后,才能获得受养人资格。 这是为了防止外国职场加入者把居住在国外的亲戚也列入被抚养者名单,只在必要时入境接受手术、治疗后再出国。

      外交官或外国企业派驻人员的家属不能立即获得健康保险受养人资格,但包括配偶和未满19岁在内的△留学(D-2)△一般研修中小学生(D-4-3) △非专业就业(E-9) △永驻(F-5) △结婚移民(F-6)等在内,可以立即获得受养人资格。

      另一方面,虽然也有人持否定态度,认为外国人是不是在侵蚀健康保险财政,但实际上,外国人健康保险加入者的财政收支每年都呈现顺差。

      据健康保险公团去年发表的《2018~2022年各年度外国人保险费征收对比工资现状》显示,2022年包括旅外国民在内的全体外国人缴纳的保险费为1.7892万亿韩元,他们利用医院、诊所等后作为保险工资获得的金额为1.2332万亿韩元。

      也就是说,保险补助比全体外国人缴纳的健康保险费少,健康保险公团获得了5560亿韩元的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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