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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建希于去年8月12日结束逮捕前嫌疑人讯问后,离开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韩联社 |
围绕涉嫌不当介入总统官邸迁建工程而被起诉的金建希、国民力量党议员尹汉洪等人的案件,庭审双方就官邸工程相关税务发票指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展开了争论。辩护方主张,考虑到实际施工中存在的总承包与分包关系,难以适用《税务犯罪处罚法》。法院则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项证据的证明目的及后续证人询问计划。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2庭(审判长曹亨宇)于19日举行了该案第二次庭前准备程序。金建希、尹汉洪以及21Gram公司代表金泰英等人因涉嫌滥用职权、妨害他人行使权利等罪名被起诉。
金泰英一方的辩护律师当天就涉嫌违反《税务犯罪处罚法》一事表示,这是此次新增起诉的部分,需要更多时间逐一审查相关税务发票所涉及的事实及法律问题。此前,另一支特别检察组已就相关工程及税务发票问题,以涉嫌诈骗等罪名提起公诉,此次又增加了违反《税务犯罪处罚法》的指控,因此辩方需要时间行使辩护权。
辩护律师解释称,确有企业实际参与官邸工程,且总承包商、分包商及再分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和税务发票开具结构较为复杂。据称,涉及需要综合建设业执照的扩建工程由原潭综合建设公司承接,室内装修工程则由21Gram公司负责,相关合同关系据此进行了安排。辩护律师表示:“我们对以他人名义进行的相关部分提出异议”,主张应逐一核查实际施工情况及税务发票的开具经过。
法院也指出,虚开税务发票与未开具、未取得税务发票的指控存在区别,并询问即使实际提供了相关服务,是否仍可适用相应法律条款。负责调查官邸迁建疑云的权昌荣第二综合特别检察组解释称,这可能导致实际施工企业与承担税负的企业不一致,并表示如需从法律层面作出反驳,将补充提交相关意见。
金泰英一方还否认涉及滥用职权、妨害他人行使权利的指控,主张不存在共同犯罪关系。辩方对部分相关人员的陈述笔录不予认可,并表示有必要进行交叉询问。金建希一方也对部分陈述笔录作为证据被采纳提出异议。法院要求第二综合特别检察组整理各项证据的证明目的及追加提交证据的范围,同时要求被告方具体说明不予认可相关证据的理由以及证人询问计划。
法院接受辩护方的请求,决定于下月9日再次举行庭前准备程序,以梳理证据及证人询问计划。下一次庭审日期定于11月23日。
千铉彬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