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闻速递

首页 > 韩闻速递

李在明驳斥重调厅长列席国务会议争议:不会干预具体案件调查

新闻发布 [2026-10-21 12:01]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放大 缩小 打印 weibo
重大犯罪调查厅厅长金志容(左)与警察厅厅长代理金钟哲20日在青瓦台出席由李在明总统主持的国务会议,并肩而坐。/韩联社

李在明总统21日针对外界持续批评调查机构负责人出席国务会议一事作出反驳,称“以《政府组织法》第11条为依据,却主张公诉厅厅长和重大犯罪调查厅厅长不得列席国务会议,这种说法是违宪的牵强之词”。


李在明总统当天在社交平台X(原推特)上援引韩国宪法第66条第4款及《政府组织法》第11条等条文表示,要求排除公诉厅厅长和重大犯罪调查厅(中调厅)厅长参加国务会议的主张,是公然否定宪法和《政府组织法》所规定的总统行政监督权及政府统辖机制的诡辩。


李在明总统还表示,相关内容是他向生成式人工智能(AI)“Gemini”咨询后得出的。


李在明总统强调:“尤其是主张‘即使总统拥有指挥监督权,也不应让相关负责人参加作为正式会议的国务会议’,这种说法本身就存在明显矛盾。”他指出,既然相关机构负责人接受总统指挥和监督,就应正式列席作为宪法规定的最高政策审议机构的国务会议,协调国家政务并公开讨论主管事务,这才符合宪法所要求的责任政治。


他批评称,试图阻止相关负责人列席国务会议,无异于削弱法律赋予总统的行政监督权,并将调查和起诉机构置于民主监督之外,形成“秘密空间中的法外特权领域”,这种想法十分危险。


随后,李在明总统又发布另一条消息表示:“就像我不会向各部长下达具体的许可审批指令一样,我也不会指挥具体案件的调查,大家不必担心。”


他还指出:“山林厅厅长、消防厅厅长、海洋警察厅厅长等各厅厅长都会参加国务会议并参与讨论。纠正对拥有调查权的机构给予特殊待遇的错误认识和惯例,也是让不正常回归正常的过程。”


李在明总统表示,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的负责人也只是接受总统、国务总理及部长指挥的各厅厅长之一。


在野党、民间团体及媒体等方面则批评,重大犯罪调查厅负责人参加国务会议,可能损害调查工作的政治中立性和独立性。


重大犯罪调查厅厅长金志容于20日首次参加国务会议,这是他获任命后第一次出席。公诉厅厅长代理李正贤和警察厅厅长代理金钟哲此前已于本月6日和13日参加国务会议,并于21日再次出席。


面对相关批评,李在明总统早在13日的国务会议上就曾表示,他难以认同“为什么负责调查和公诉的机构负责人要参加国务会议”的质疑。他还援引《政府组织法》中有关总统指挥、监督中央行政机关的规定,强调相关安排“依据宪法理所当然”。


洪善美 记者

国际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