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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纵火案嫌疑人信息公示:证据充分 情节恶劣

新闻发布 [2026-10-28 17:27]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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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0日,嫌疑人A某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两栋大楼纵火,造成近20人受伤。22日,A某前往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参加逮捕前嫌疑人讯问。/韩联社

首尔江南区纵火案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将于下月3日公开。


首尔警察厅28日下午召开嫌疑人个人信息公开审议委员会会议,决定公开本月20日发生在江南区的纵火案嫌疑人的个人信息。


审议委员会认为,该案造成的危害严重,犯罪手段具有残忍性,且已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涉嫌实施犯罪。此外,为防止嫌疑人再次犯罪、预防其他犯罪并维护公共利益,有必要公开其个人信息。


不过,由于嫌疑人尚未以书面形式表示对公开个人信息决定没有异议,因此警方将依法经过规定的等待期后再予以公开。


根据现行《特定重大犯罪嫌疑人等个人信息公开法》第4条第7款,侦查机关应自通知嫌疑人公开其个人信息之日起,至少等待5天后方可公开。如果嫌疑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没有异议,则可以不经过等待期直接公开。


据此,首尔警察厅计划从11月3日上午9时左右起,在首尔警察厅官方网站上公开该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公开期限为30天。


薛少荣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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