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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工作场所风险评估最高罚款1000万韩元

新闻发布 [2026-11-04 13:55]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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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9日,雇佣劳动部长官金永勋前往全罗南道灵岩郡大佛产业园区的一家造船企业,突击检查安全守则执行情况。/雇佣劳动部

从明年起,雇用50人以上的企业若未开展工作场所风险评估,企业经营者最高将被处以1000万韩元罚款。若未让劳动者参与评估,或未向劳动者公开评估结果,同样将面临罚款。此外,首次评估工作场所风险因素的时间也将提前至作业开始之前。


雇佣劳动部4日表示,已发布全面修订后的《工作场所风险评估指南》。此次修订是为了配合今年《产业安全保健法》及其下位法规的修改,对新设的罚款规定以及保障劳动者代表参与评估的义务,进一步明确评估方法、时间等具体标准。


风险评估是指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共同识别工作场所的有害及危险因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善的产业事故预防活动。该制度于2013年正式确立,但一直以来,有意见指出,部分企业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只是形式上应付了事。


罚款规定将从明年1月1日起适用于常年雇用50人以上的企业,50人以下企业则从2028年1月1日起适用。建筑行业不以劳动者人数为标准,而是以工程金额50亿韩元为界,按照相同时间表实施。


未开展风险评估的企业,首次违规将被处以500万韩元罚款,第二次为700万韩元,第三次为1000万韩元。


未让劳动者参与评估,或未落实劳动者代表提出的参与要求,将分别按照违规次数处以罚款:首次150万韩元,第二次300万韩元,第三次500万韩元。


如果未向劳动者公开评估日程和评估结果,最高也将被处以500万韩元罚款。若两项内容中仅有一项未公开,最高罚款为300万韩元;未记录评估结果或未保存相关记录满3年的,最高罚款同样为300万韩元。


如果劳动者代表提出参与风险评估的要求,企业经营者必须就参与日程、方式及范围等进行协商,并保障其参与。企业还必须提前向劳动者告知评估日程。对于新入职劳动者,以及工作对象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的劳动者,企业须在作业开始前,通过安全保健教育等方式向其告知相关作业的风险评估结果。


评估时间也将作出调整,以便在作业开始前识别并消除危险因素。首次评估将从原来的“企业成立后1个月内启动”,改为“首次作业开始前完成”。临时风险评估也必须在所有情况下均于作业开始前实施。定期评估则从“每年重新审查一次”调整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原本由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分别开展的风险评估,今后也可以联合进行。联合评估不仅要求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企业经营者共同参与,双方所属劳动者也必须一同参加。


雇佣劳动部计划从明年起,以将适用罚款规定的50人以上企业为重点,开展相关教育和宣传,并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发放企业工作场所指南及解说手册。对于小型企业,政府将继续提供安全保健咨询服务,并制定支持措施,帮助企业通过手机开展风险评估。


雇佣劳动部产业安全保健本部长柳贤哲表示:“希望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共同积极努力,推动真正有效的风险评估在工作现场落地,而不是流于形式。”


金南炯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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