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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资讯】三星要求重审之路受阻,美司法部选择支持苹果

新闻发布 [2017-10-13 16:53] 翻译: silviatianyuli@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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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司法部向最高法院提交意见书“应驳回三星重审请求”

 
      本月7日专利网站FOSS Patents发文称,美国的法庭之友更倾向于“不接受三星的申诉申请”,而美国司法部也已经将该意向传达给了联邦最高法院。美国司法部诉讼副部长表示,三星提出的3项申诉申请应该全部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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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转达法庭之友的意见是应联邦大法院的要求而实行的。2016年大法院曾要求司法部在今年6月末之前给出相应的意见。


      司法部诉讼副部长提交的发对申诉申请的是三星和苹果之间的第二次专利案。这与设计专利为争论焦点的第一次诉讼是完全不同的案件。本次诉讼的争论点是数据挖掘(专利647)、滑动解锁(专利721)、拼写自动纠正(专利172)等苹果的3项专利。


      本次诉讼三星虽然在1审中败诉,但没过多久苹果胜诉的裁定被成功驳回。不过在去年10月上诉法院判定此前的判决为错误判决。因此今年3月,三星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重新审判这起专利案。


   
      三星方面在提交上诉申请书的同时,提出上诉法院合议庭的判决有3处问题。首先是法律上的显而易见性问题,美国《专利法》第103条规定,专利发明必须明显不同于现有技术(prior art)。 三星认为存在争议的苹果专利在这方面是有问题的。这也算是本次上诉申请的最大争议点。




      第二个问题则是合议庭进行的过程。因为若想获得专利侵害赔偿判决,那么侵害专利的行为必须与无法恢复的损害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才可以。而上诉法院合议庭却忽略了这一部分。


      第三个上诉理由就是侵害范围的问题。依照最高法院的判例,只有侵害了全部的特权权利要求的情况下,才会认定是侵犯专利的行为。不过三星认为此次合议庭的判决忽略了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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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司法部对三星提出的上述3项理由全部给予了否定意见。同时还提出建议,最好不要接受三星的上诉。美国最高法院在决定是否批准上诉申请之前,通常都会要求司法部提供自己的意见。之前甲骨文与谷歌之间的Java诉讼、三星和苹果间的第一次专利诉讼时,最高法院也都向司法部征求了意见。当时美国司法部在三星和苹果间的第一次专利诉讼时给的意见是最好接受上诉。当然,司法部的意见只是最高法院可参考资料之一,并不是一定要遵从司法部给出的意见。


      司法部反对此次三星重审请求的根据也依然是主要集中在了程序的部分。三星上诉的根据之一是“显而易见性问题”以及三星对一审审判过程中合议庭的陪审员存在质疑。而司法部对此却并不认为有任何问题。


文章/金敏洙记者 编译/李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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