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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居住在汉城江东区的公司职员裴某(29岁)在交叉路口穿过人行横道时,经历了惊险的一幕。在裴某看到步行信号灯的绿灯准备过公路的瞬间,一辆轿车加快速度从他面前擦了过去。裴某大吃了一惊,说:“车根本不理会人在人行横道上走,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开走了。”
在十字路口想要过人行横道的市民被右转的车辆撞死的事例并不少见。如果是在交叉路口向右转的车辆,为了防止行人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暂时停止或缓慢行驶,但是很多情况下都没有遵守这一规定。
据韩国交通安全公团最近公布的《车辆右转弯时步行者横穿人行横道安全状况调查》显示,步行者在交叉路口通过人行横道时,想要右转弯的823辆车辆中,443辆(53.8%)没有停止或慢行,而是通过人行横道。也就是说,交叉路口右转弯的车辆有一半以上没有安全驾驶。
现行的《道路交通法》第25条第27条规定,所有车辆的司机在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必须提前在道路的右侧边缘慢行,并在人行横道前暂时停止,以免妨碍行人横穿马路或给行人造成危险。如果不遵守这一规定,就会被处以罚款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