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今日亚洲-田远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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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租赁3法"之一的全月租申报制的过渡期本月结束,政府将从下月开始正式对违反事例进行管制。 在申报期间内没有申报全租月租交易的租赁人和承租人将被处以罚款。
国土交通部9日表示,将从下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本月末过渡期结束的全月租申报制。
全月租申报制是2020年7月31日通过的《租赁3法》之一,保证金超过6000万韩元或月租超过30万韩元时,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租赁人和承租人义务申报合同内容的制度。
政府从2021年6月1日开始实行全月租申报制,到去年6月末为止运营了1年的过渡期,但当时新政府上台后,对租赁3法的修改要求很大,租赁人和承租人的自发申报也不尽如人意,因此将过渡期追加延长了1年。
国土部认为,在过去的1年里,随着追加运营过渡期,处于申报死角地带的月租和非公寓等全月租申报件数增加,合同当事人的自发申报增加等制度性成果很大。
实际上,国土部统计结果显示,全国住宅全月租交易量在实行全月租申报制之前的2020年为218.9631万件。 实行申报制的2021年,仅比前一年上涨7.4%的235万1574件申报。 但是在延长过渡期的去年,申报件数为283万3522件等,与前一年相比增加了20.5%。
国土部的方针是,本月末结束过渡期,从下月1日开始通过地方自治团体对违反事例征收罚款等,正式展开管制。
申报制对象租赁人和承租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0天内访问承租住宅所在地管辖居民中心或通过在线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完成申报。
如果通过"政府24"进行迁入申报,就会连接到租赁申报菜单,通过登记租赁合同进行申报处理。
政府为了方便申报人,规定出租人或承租人中的一人提交有当事人共同盖章(签名)的租赁合同书时,也可以完成申报。
如果违反全月租申报义务,将按照未申报期间和合同金额的比例,处以4万韩元到最多100万韩元的罚款,如果虚假申报租赁合同,则不论合同金额等,将被处以100万韩元的罚款。
政府期待通过实行全月租申报制,确保租赁交易的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