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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戒严案”二审:韩德洙获刑15年 较一审减刑8年

新闻发布 [2026-05-07 14:54]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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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务总理韩德洙21日出席了在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的"帮助内乱首领"嫌疑的一审宣判公审/本报记者摄


因涉嫌参与“12·3紧急戒严”而移交审判的前国务总理韩德洙,在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较一审刑期有所减轻。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1庭(主审法官李承哲、赵镇久、金敏雅)于7日对涉嫌从事内乱重要任务等罪名的韩前总理作出二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这一刑期较一审的23年有期徒刑减少了8年。


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大部分认定,判决韩前总理的主要指控有罪。


法院认定,韩前总理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发布期间,为了制造“戒严经国务委员审议通过”的假象,建议召开国务会议,并在戒严发布后试图促使国务委员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其涉嫌从事内乱重要任务的指控成立。此外,法院还认定韩前总理曾与前行政安全部长官李祥敏讨论封锁主要机构以及切断新闻媒体水电供应的实施方案,其从事内乱重要任务的指控同样被判有罪。


针对在紧急戒严解除后,为弥补初始戒严令的法律缺陷,韩前总理与前总统尹锡悦、前国防部长官金龙显等分别在前总统府附属办公室主任姜义求伪造的“事后戒严令”上签字并随后将其销毁的指控(涉嫌伪造公文、违反总统记录物管理法等),法院也维持了有罪判决。


法院还裁定,韩前总理去年2月作为证人出席宪法法院的总统弹劾案辩论时,作出的“未曾见过戒严令”等相关陈述属于伪证,该指控成立。


不过,对于韩前总理当时称“未曾看到金前长官交给李前长官紧急戒严相关文件”的陈述,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的有罪判决,改判无罪。


此外,针对韩前总理在紧急戒严发布后致电时任执政党院内代表秋庆镐核实国会情况、在戒严解除后故意推迟国务会议审议,以及接受尹前总统指示代为出席原定由总统出席的活动等行为,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为这些行为不构成从事内乱重要任务,均判定无罪。


对于行使伪造公文(即“事后戒严令”)的指控,二审法院也同样维持了一审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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