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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光州市区杀害素不相识的女高中生而被起诉的张允基(23岁)之父——一名现职警察,因涉嫌销毁儿子物品,将接受警方内部监察。
据2日警方消息,警察厅已就张允基之父张某警监涉嫌销毁张允基住所内成人用品及手机等物品一事启动监察,将核查事实经过。同时,警方还将一并审查侦查过程中是否存在证据收集不力等疏漏之处。
据侦查当局称,警方在对张允基租住房间实施压搜时,发现成人用品遭凶器破坏的迹象。警方随即对相关物品采集了DNA与指纹,但因除张允基外未检出其他人员的遗传物质,便未将其扣押。
然而,当检察机关启动补充侦查时,上述物品已被销毁。据悉,检察机关在认定张允基杀害女高中生系出于性犯罪目的这一判断过程中,将相关物品遭损毁的情形列为重要依据之一。
此外,张某警监据悉在张允基身份信息公开后,迁往全南某处时,一并将儿子的旧手机等随身物品付之一炬。
不过,检察机关并未以证据湮灭罪对张某警监提起刑事立案。《刑法》第155条第4款规定,对他人刑事案件的证据实施湮灭者予以处罚,但同时规定,若系亲属或同居家属为本人利益实施同一行为,则不予追究刑责。
案发时,张某警监在辖区警察署非侦查部门任职,与张允基案的侦查工作并无直接业务关联。目前,张某警监处于休职状态。 张允基因于今年5月5日凌晨0时10分许,在光州市光山区月溪洞某大学附近的人行道上,持凶器将放学归家途中的高中生A某杀害,并持凶器刺伤闻声赶来的男高中生B某,涉嫌故意杀人及杀人未遂被提起公诉。
同月3日,他还涉嫌闯入曾同在餐厅打工的外籍女性C某的住所,对其实施性侵并拘禁约13小时。此外,在去年6至7月以社会服务要员身份服务期间,他还涉嫌在所在地区儿童中心偷拍来访学生身体部位。
检察机关以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强奸等杀人)、杀人未遂、预谋杀人、违反《跟踪骚扰处罚法》等罪名对张允基提起公诉。
张允基方面在上月22日举行的首次庭审中,对大部分公诉事实予以认可,但对是否具有性犯罪目的一节持保留态度。检察机关计划通过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监控录像及证人询问等方式,就性犯罪目的杀人罪进行举证。
张允基案下次庭审定于本月13日上午10时在光州地方法院举行。
薛少荣 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