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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一户住宅综合房地产税基本扣除额维持12亿韩元

新闻发布 [2026-09-01 16:53]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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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首尔江南区一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张贴的房源信息。/韩联社

政府改变了此前根据是否实际居住对综合房地产税(综合不动产税)实行差别化征税的方针,决定将非居住一户住宅所有者的综合房地产税基本扣除额维持在现行12亿韩元。综合房地产税税负上限也撤回原改革方案中拟提高至200%的计划,继续维持现行150%。政府此前以“税收正常化”为名,计划提高非居住一户住宅所有者等群体的税负,但由于围绕税负问题的争议不断,以及执政党要求重新审议,最终在原有方针上有所退让。

 

财政经济部1日表示,在李在明总统主持召开的国务会议上,政府最终确定了上述内容的《2026年税制改革方案》。

 

政府于上月3日公布税制改革方案后,在部门协商和立法预告过程中听取各方意见,并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首先,对于实际居住的一户住宅所有者,基本扣除额按照原改革方案,从现行12亿韩元提高至14亿韩元。另一方面,非居住一户住宅所有者的扣除额原计划下调至9亿韩元,最终改为维持现行12亿韩元。

 

夫妻共同名义持有的一户住宅,如果实际居住,将继续按照现行标准,由夫妻双方分别享受9亿韩元的基本扣除。对于非居住夫妻共同名义持有的一户住宅,原计划将双方的扣除额分别缩减至4亿韩元,但最终方案调整为各6亿韩元。

 

以前一年度财产税与综合房地产税合计金额为基准计算的税负上限维持现行150%。政府原计划将这一上限提高至200%。

 

此前,政府一直按照“实际居住原则”制定税制改革方案,计划提高实际居住一户住宅所有者的基本扣除额,同时缩减非居住者的扣除额。但方案公布后,有意见指出,这一政策没有充分反映韩国频繁搬家以及租赁居住普遍存在的住房现实,可能导致非居住一户住宅所有者的税负过重,因此政府似乎改变了方向。

 

此前受到青年群体和投资者强烈反对的个人综合资产管理账户(ISA)制度改革方案也进行了修改。政府原计划将普通ISA的总合约期限限定为5年,并禁止结转当年度未使用的年度缴纳额度,但考虑到支持国民资产积累,最终决定将合约期限、缴纳限额及到期日全部维持现行标准。

 

新设立的生产性金融ISA最低合约期限为3年,但不设最长合约期限。年度缴纳限额未使用部分也允许结转,同时不设置到期日。对于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以下、可享受缴纳金额10%所得税抵扣的青年型生产性金融ISA,将允许与青年未来储蓄账户重复加入。

 

此外,对于迁往地方或入驻特区企业的税收优惠返还期限,政府调整为从企业开始进行经营用固定资产投资的纳税年度起计算,而不是从迁移或创业等事项开始计算。城市铁路建设工程增值税零税率过渡措施的适用对象,也扩大至已经推进中的民间项目和财政项目。

 

当天国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税基本法》《所得税法》《法人税法》《综合房地产税法》《税收特例限制法》等11项税法修正案,将于3日前提交国会,并在例行国会上进行审议。

 

另一方面,当天通过的税制改革方案中,没有包含针对可能压低股价的上市股票估值方法改进方案。财政经济部相关人士表示:“经过朝野政党和政府之间的讨论以及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将在例行国会审议过程中制定合理的改进方案。”


李智勋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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