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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 |
韩国大企业集团以绩效奖励等为目的,向集团总负责人、亲属及高管支付股票的“股票支付约定”,一年间增加了66%。
其中,三星新签317项股票支付约定,占全部约定的一半以上。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3日公布的《2026年公示对象企业集团持股情况》显示,在拥有总负责人的89个企业集团(资产规模5万亿韩元以上)中,去年有15个集团约定向总负责人、亲属及高管支付股票,相关股票支付约定共计585项,较前年的353项增加232项,增幅达65.7%。
其中,三星去年新引入股票支付约定,共签订317项,占全部约定的54.2%。三星的相关约定对象全部为高管。SK以68项位居第二,随后是韩华42项、斗山26项、爱茉莉太平洋22项。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三星此前以现金形式向高管发放激励奖金,为了强化责任经营,转而大规模以股票形式发放。”
以总负责人家族成员为对象签订股票支付约定的企业集团共有6家,涉及11人、共19项。其中,斗山、爱茉莉太平洋、教保生命保险与集团总负责人签订了相关约定;韩华、熊津、裕珍则以总负责人的第二代为对象签订了约定。
另一方面,拥有总负责人的企业集团内部持股比例为61.4%,较前一年下降1.0个百分点。总负责人家族直接持股比例平均为3.5%,关联公司持股比例为55.5%,均较去年小幅下降。不过,总负责人家族直接持股比例与整体内部持股比例之间的差距仍达到57.9个百分点,所有权与控制权之间的差距依然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