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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总统尹锡悦去年9月26日在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出席涉及妨碍特殊公务执行、滥用职权妨害权利行使等指控案件的一审庭审/韩联社 |
因涉嫌在第20届总统大选过程中公示虚假事实而被起诉的前总统尹锡悦一方,在上诉审中否认相关指控。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2-1庭(高等法院法官白承烨、黄承泰、金英贤)8日开庭审理了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的前总统尹锡悦一案的首次上诉审庭审。
当天,尹锡悦的辩护律师团表示:“尹锡悦的发言均是在即兴、辩解情况下作出的”,并以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理由提起上诉。辩护律师团还表示:“据我们了解,祖国革新党革新政策研究院院长曹国也曾指出,虚假事实公示罪的规定过于宽泛,可能导致任意处罚,并主张修改法律,共同民主党方面似乎也对此表示了积极反应。”
尹锡悦本人也获得直接发言机会。他表示:“如果处于难以回答问题的立场,当时完全可以上车离开”,并反问:“难道我是为了故意欺骗国民才这么做的吗?”他还说:“只是回答了两三秒‘不是这样的’”,并表示:“原以为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相关人员被起诉后,一审法院自然会作出判断,但看到判决结果后很惊讶。”
对此,民众起义金建希特检组反驳称,媒体此前已经报道过尹锡悦事先准备相关发言,并要求驳回其上诉。
审判庭计划于22日传唤前龙山税务署署长尹宇镇的弟弟、前检察官尹大辰出庭作证,随后进行被告人讯问,并结束法庭辩论。
尹锡悦被指于2021年12月在官勋俱乐部举办的邀请座谈会上,作出“没有向尹前署长介绍(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出身的)李某律师”的虚假陈述。此外,他还被指于2022年1月在佛教领袖论坛活动中,就“建真法师全成培是经党内人士介绍认识的,与金建希女士从未一起见过”等内容发表虚假言论。
一审法院认定上述两项发言均构成公示虚假事实,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如果该判决最终确定,共和国国民力量党将需要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此前获得的选举费用等共计397亿韩元。
孙胜贤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