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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瓦台批评曹喜大拒绝重新提名:“无视总统任命权的认识违宪”

新闻发布 [2026-09-22 14:15]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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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总统与金惠景女士21日(当地时间)抵达美国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乘坐空军一号下机后向欢迎人群挥手致意。/韩联社

青瓦台22日就大法院院长曹喜大拒绝重新提名前大法院大法官卢泰岳继任候选人一事表示强烈反对,称这是“违背韩国宪法的认识”。

 

青瓦台当天通过媒体公告表示:“对于大法院院长在总统退回提请任命案后,仍宣布不会重新提名卢前大法官继任候选人一事,我们深表遗憾。”并作出上述表态。

 

青瓦台尤其指出了大法院院长的提请权与总统任命权之间的关系。青瓦台称:“大法院院长的表态意味着大法院院长的提请权高于总统的任命权,这是违背韩国宪法的认识。”“大法院院长提请大法官候选人后,总统就必须原样任命,这将使由国民选出的总统所拥有的任命权形同虚设。”

 

韩国宪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大法官由总统根据大法院院长的提请,并经国会同意后任命。青瓦台上月28日曾表示,大法院院长的提请权与总统的任命权是分别赋予不同宪法机关的权力,并以此为由要求曹喜大重新提请大邱地方法院首席法官孙奉基的大法官任命案,但没有向国会提交任命同意案。

 

大法院当天正式表明无法接受重新提名的要求。曹喜大表示:“青瓦台的要求文件中没有提出要求重新提名的具体理由,也找不到能够为此提供正当依据的宪法依据。”

 

青瓦台还强调了大法官职位长期空缺可能给国民带来的损害。青瓦台称:“卢前大法官退休至今已经过去6个月”,目前1名大法官每年处理3500至4600起案件,如果职位持续空缺,可能侵害国民获得迅速审判的权利。

 

青瓦台同时表示:“大法院院长应正视大法官长期空缺最终将给国民带来损害这一事实,不应再对当前局面置之不理。”


朴英勋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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