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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马来西亚将实行"药品明码标价"

新闻发布 [2025-03-14 15:49]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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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今日亚洲-洪星娥吉隆坡通信员=


从今年5月1日起,马来西亚所有医院、诊所、药店等医疗设施都必须标示药品价格

马来西亚将从5月1日开始实行医药品价格标示制。这是为了抑制药品的不公平价格上涨,引导公平交易而采取的措施。

医疗设施目前对药品暂无明码标价义务,但大型设施自发地标明价格。相反,大部分诊所、小规模药店没有标注药品的价格。

马来西亚卫生部部长阿赫马德表示:"为了抑制不公平的价格上涨,引导公平交易,将实行医药品价格标示制。"

马来西亚药剂师协会(MPS)会长阿姆拉希·布昂(音)对引入医药品价格标示制表示欢迎,他说:"消费者有权确认和比较医药品的价格。"

而马来西亚医生协会(MMA)等机构担心,由于医药品价格标示制,销售价格会上涨,医院和药店之间的价格差异反而会阻碍消费者的利益。

马来西亚医生协会(MMA)会长卡尔温德辛格凯拉指出:"医药品价格标示制可能会导致医院和药店运营费增加,这会导致医疗接近性变差。"也就是说,如果想标记所有医药品的价格,包装材料费用等运营费用就会上升,最终会成为医药品价格上涨的因素。

实际上,在宣布引入医药品价格标示制后,马来西亚民间医疗开业联盟(FPMPAM)主张:"为应对运营费的上涨,应该保障医院向患者追加申请20令吉(约6000韩元)的权限。"

也有人主张,引进医药品价格标示制的法律讨论不足。MMA主张,引入医药品价格标示制是医疗行为,因此应根据《1998年民间医疗设施及服务法》进行讨论。

有人指出,此次医药品价格标示制是根据《2011年物价控制及价格上调防止法》实行的,因此不能适用于医疗现场。

1998年《民间医疗设施及服务法》以民间医院、诊所、药店等民间医疗设施许可及登记、运营等相关事项为内容。 相反,2011年物价控制及防止价格上涨法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对价格的知情权而制定的法案。

对此,马来西亚卫生部部长阿赫玛德强调:"医药品价格标示制是向消费者提供透明信息的规制,因此应该根据2011年《物价控制及价格上调防止法》实行","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防止医疗费上涨,不会撤回医药品价格标示制的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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