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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诉李在明"公职选举法修正案在法司委获得通过

新闻发布 [2025-05-14 15:00]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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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在首尔汝矣岛国会举行的审查法院组织法、公职选举法、宪法裁判所等的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民主党和曹国革新党主导通过了公职选举法部分修改法律案/韩联社

14日上午,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删除《公职选举法》中虚假事实公布罪的构成条件中的"行为"的《公职选举法修正案》。共同民主党议员们赞成,国民力量党议员们反对。

如果此次公职选举法修正案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因违反公职选举法事件于本月1日被大法院判决有罪宗旨撤销发回重审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将在今后的审判中被判"免诉" 。因为,对李在明接受审判的违反法律行为的规定本身就会从法律中被删除。

民主党在1日大法院做出不利于李在明的判决后,仅过了一天就提出了法律修正案。提议不到一周就通过了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的法律修正案,当天在法司委也通过了,并提交到了全体会议。

国民力量党强烈反对处理法律修正案。国民力量党法司委干事刘相范议员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宣布李在明一人例外",朱镇宇议员说:"不能为了李在明一人,破坏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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