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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黄色信封法》(工会及劳动关系调整法第二、第三条修订)的第一天,在首尔世宗路举行的民主劳总斗争宣布大会上,包括梁庆洙委员长在内的民主劳总工会成员们举着牌子高喊口号/韩联社 |
工会及劳动关系调整法第二、三条修订案,即所谓的"黄色信封法"实施两天后,转包工会的外包商交涉要求在全国接连不断。从实行初期开始,交涉要求迅速扩散的情况下,进入实际交涉程序的企业目前还是有限的情况。
12日,据劳动部透露,修订工会法实施第一天的10日和第二天的11日,453家转包工会、支部、分会要求248家外包企业进行交涉。据统计,工会成员规模为98480名。
实行第一天的10日,407家转包工会要求221家外包企业进行交涉。第二天,即11日,46个转包工会(工会成员16897名)以27个外包企业为对象,要求进行追加交涉,规模迅速扩大。
但是进入实际交涉程序的企业还不多。据统计,截至目前,公布转包工会要求交涉的事实,着手进行交涉程序的外包企业有6家。实行第一天,韩华海洋、浦项制铁、Coupang Logistics服务(CLS)、釜山交通公社、京畿华城市进行了公告,第二天大方建设又公布了追加交涉要求的事实。
根据工会法施行令,如果外包企业接到工会的交涉要求,就要在7天内公布交涉要求事实。如果工会认为没有进行公告,可以向劳动委员会申请纠正。劳动委员会在包括基本10天、延长10天在内,最多20天内判断外包企业的使用者性与否。
交涉单位分离申请也接连不断。劳动委员会受理的交涉单位分离申请继实行第一天31件之后,第二天又增加了8件,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共有39件。
劳动部因为是修改工会法实施初期,所以计划持续检查现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