한국어 | English| Tiếng Việt
![]() |
| 韩国国民力量党议员金美爱于7月31日在国会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就《国会法部分修正法律案》进行无限制讨论/本报记者摄 |
法律消费者联盟表示,经评估,第22届国会前半期议政活动平均得分仅为55.69分,被评为“F”级。
据韩国政界2日消息,法律消费者联盟综合分析国会全体会议通过的代表及共同提案法案数量、全体会议在席率、法案表决参与率,以及常任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小组委员会活动等,对第22届国会前半期议政活动进行评估,最终平均得分为55.69分,属于“F”级。
议员全体会议出席率达到93.09%,但在席率仅为71.00%。这意味着虽然不少议员到场,但会议期间离席的情况并不少见。
全体会议在席率最高的是共同民主党议员金东我,达到94.51%。另一方面,在席率低于60%的议员共有60人,占全体议员的20%以上。按交涉团体划分,共同民主党在席率为79.06%,高于国民力量党的59.56%;按议员任期划分,初选议员以73.46%最高,五届及以上议员则以64.09%最低。
议案提出及处理情况同样未达到预期。议员人均提出代表提案59.39件,但实际通过的法案平均仅14.08件,代表提案通过率为23.15%。共同提案方面,议员人均参与提案704件,实际通过平均171.7件,通过率为24.37%。
法案表决参与率平均为76.79%,被评为“C”级水平。法律消费者联盟分析认为,政权更迭后,在执政党推进立法的过程中,反对党通过缺席法案表决表达抗议,是导致参与率偏低的主要原因。参与法案表决率超过90%的议员有78人,而参与率低于60%的议员有51人。按交涉团体划分,共同民主党参与率为87.36%,国民力量党为61.58%。
常任委员会的运行同样未达到《国会法》规定的标准。《国会法》规定,常任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但14个常任委员会均未达到这一要求。常任委员会出席率为91.22%,低于全体会议的93.09%;除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外,能够实现100%出席的议员仅有18人。
法案审议小组委员会的运行也存在不足。《国会法》规定,法案小组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3次会议,但所有常任委员会均未达到这一标准。法案小组委员会平均审议每件法案的时间仅为4分12秒。
法律消费者联盟总裁金大仁表示:“国会作为代表国民的最高机构,每一名国会议员都应站在国民一边,成为国民的希望。”
他还表示:“希望根据《国会法》第114条之2规定的自由投票原则能够真正落实,在法案小组委员会、常任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国会全体会议上充分审议法案内容,并切实履行负责任的立法活动、预算及决算监督、制衡国家机关等国会议员应尽的职责。”
金东旭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