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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刑诉法修正案未严重到需否决程度

新闻发布 [2026-08-04 11:00]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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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总统4日在青瓦台举行的国务会议上发言/韩联社

李在明总统4日就国会全体会议通过全面废除检察机关侦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及外界要求其行使否决权的相关声音表示:“虽然存在诸多争议和不同意见,但很难认为该法案已经严重到存在违宪、无法执行、违反国家利益、侵犯行政机关固有权限等问题,以至于否定国会立法权的程度。”

 

李总统当天上午在青瓦台国务会议开场发言中表示:“所谓行使否决权,并不是因为意见不同就可以行使。按照三权分立原则,只有当对方行使权限本身被认为违反三权分立、违反宪政秩序时,才能否定对方的权限和权能,这是宪法学界的观点。因此,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还很难认为已经到了足以否定立法的程度。”

 

李总统指出:“数十年来,检察机关从侦查、起诉到申请逮捕令,在整个刑事司法体系中一直行使着过度集中且庞大的权力。”

 

他还表示:“在这种刑事司法体系中,检察机关内部部分群体将‘为了起诉而进行侦查’这一权力滥用到无所不能的程度,或者为了掩盖案件、锁定某人进行处罚,长期反复实施另案侦查、地毯式调查以及针对性侦查,并逐渐成为一种惯例。”

李总统补充称:“在这一过程中,国民遭受了难以承受的伤害,甚至多次出现有人因此放弃生命的情况。”“就连绝大多数检察官也因此背负了‘政治检察’的污名。”

 

此外,李总统强调:“侦查与起诉分离,是使这一非正常体系恢复正常的第一步,也是为了稳定保障国民生活,将所有权力机关置于监督之下的必然措施。”

 

与此同时,李总统强调,必须采取后续措施应对“警察垄断侦查权并出现权力过度膨胀的担忧”。

 

李总统表示:“尤其是在新的侦查体系建立过程中,为避免国民遭受无辜伤害,在侦查公正性和侦查能力提升方面不能存在任何漏洞。”

 

对于检察机关,李总统表示:“即使名称和职能发生变化,检察机关守护国民和法治的职责也丝毫不会减轻。”“检察机关作为代表公益的代表性机构,应更加切实履行人权守护者的责任,重新成为属于全体国民的检察机关。”

 

此外,李总统表示:“改革意味着‘剥去皮肤’。”“世界上不存在通过一次制度调整就彻底结束的改革。今后将从国民的视角出发,仔细检查制度是否按照最初的宗旨运行,如果存在不足或错误,将果断进行补充和完善。”

 

洪善美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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