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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警察厅 |
法院判决,一名发布虚假机场爆炸威胁信息的网民需向国家赔偿2200多万韩元,用于弥补警方应对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韩国警察厅17日表示,济州地方法院第5-2民事部于8日就警方起诉“发布济州机场等5座机场爆炸威胁帖的人员”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被告应承担违法行为责任,判令其赔偿2277万韩元。
该网民于2023年8月6日至7日期间,在网上社区DC Inside先后6次发布虚假威胁信息,声称要炸毁济州、金海、大邱、仁川和金浦机场。警方为维持国际机场周边治安并抓捕发帖者,在18天内共投入571名警察。
同年11月,警方将因虚假爆炸威胁而产生的不必要加班费、餐费、燃油费、出差费以及112出警补贴等计为国家财产损失,并向发帖者提起3253万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
法院认为,如果没有被告故意实施的违法行为,上述费用也不会产生。尤其是,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警方在一般犯罪预防或调查活动中通常产生的费用范围。
近年来,法院认定警方针对发布网络威胁信息者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责任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加。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上月28日判决,一名发布炸毁新世界百货商场威胁帖的网民,应向警方全额赔偿1256万韩元。水原地方法院也于上月24日就一宗针对发布“将在塔驿站持刀行凶”威胁信息者提起的5055万韩元损害赔偿诉讼,认定其应承担1484万韩元的赔偿责任。
目前,警方还分别针对多名发布仁川大仁高中等多所学校爆炸威胁信息的人员,提起7164万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针对发布首尔月溪高中爆炸威胁信息的人员,提起360万韩元的诉讼。此外,警方还以一名先后32次进行“想进监狱”或“杀人之前”等虚假报警的人员为对象,要求其赔偿758万韩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为遏制制造社会恐慌、造成不必要治安力量浪费的公共威胁和虚假报警,我们将积极考虑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薛少荣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