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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与三星电子内部员工合谋窃取重要机密资料的三星电子前副社长(知识产权中心负责人)安承浩,于2024年5月30日出席在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的逮捕必要性审查(逮捕令审查)/韩联社 |
因涉嫌窃取三星电子内部机密资料,并在美国法院对三星电子提起专利诉讼,三星电子前副社长安承浩在二审中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当庭收监。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3合议庭(审判长李承汉)于27日就安承浩涉嫌违反《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营业秘密法》等案件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处的3年有期徒刑。法院同时撤销其保释决定,将其当庭收监。
与安承浩一同受审的三星显示前专利申请组负责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约5亿韩元;三星电子前知识产权中心员工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未采纳安承浩关于自己并无泄露商业秘密故意的主张。争议涉及三星电子一份有关音响设备企业Tekiya的内部情况报告。法院指出,安承浩先从员工处口头获知报告内容,随后又收到了打印文件,因此可以认定其获取了有关Tekiya专利的信息,并具有损害三星电子利益的意图。
法院同时认定,这份报告属于商业秘密。根据法律规定,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信息难以通过持有人以外的渠道获取,即具有非公开性;具有经济价值;并受到保密管理。
法院表示,该报告的内容难以从三星电子以外的渠道获得,包含相关应对策略,而且存放在只有获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的系统中,因此符合商业秘密的认定条件。
安承浩从三星电子离职后创办了一家专利管理公司,涉嫌通过三星电子内部员工获取重要机密资料。此后,他与音响设备企业Tekiya合作,以三星电子未经授权使用录音设备等专利为由,在美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但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认定,安承浩不当获取相关资料并将其用于诉讼,因此驳回了该案。
一审判决中,安承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三星显示前专利申请组负责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追缴约5.3亿韩元;三星电子前知识产权中心员工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孙胜贤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