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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裁定 上班搭错车发生事故也算工伤

新闻发布 [2017-10-16 11:06] 翻译: tengfei@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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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今日亚洲-李相学记者=
 


      去年年初,曾发生一起颇有争议的意外事件。当事人郭某(60岁)在 2016年的2月21日早上搭乘公交上班,意识到自己搭乘了反方向的公交后即刻下车,在下车的车站摔倒,引发了骨折等伤病。对此,郭某主张,自己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引发了骨折、软组织挫伤、脑部疾病等一系列病痛,要求批准免费疗养。


      之前,公务员年金工团曾以“非工伤”判定了郭某的申请,之后郭某对此提出诉讼。日前,首尔行政法院宣布郭某胜诉,公务员年金工团应给予郭某免费疗养的待遇。


      对于这一事件,公务员年金给予审议会议裁定,郭某曾于2014年以及2015年各申请了66次以及125次的疗养,所以认定郭某的一些疾病与公务无关,属于原有的脑部慢性疾病。


      郭某则主张,自己不是有意坐错车,而是在上班的途中发生事故。自己过去虽然有过慢性疾病发病史,但是之后的伤病均是由于上班途中的事故所引发的。


      法院认为,郭某虽然搭错了公交,但是出行的目的是上班所以在这途中发生的事故应该被视为工伤。


      但是事发当日,郭某处于醉酒状态,所以郭某本人也要为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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