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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联社 |
将对国民经常使用的健身房和游泳池等体育设施进行所得税减免。
24日,文化体育观光部(文体部)表示,将与韩国文化信息院一起举行各区域体育设施使用费所得扣除制度说明会。
文化体育观光部的方针是,以体力锻炼场所(健身房)和游泳场事业者为对象,从26日的首尔(三景教育中心)开始,27日的京畿圈水原、28日的江原圈原州、30日的忠清圈大田、5月8日的庆尚圈釜山、11日的全罗圈光州等各区域共举行10次全国巡回"体育设施使用费所得扣除制度说明会"。
政府为了缓解国民的体育设施使用费负担,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行"体育设施使用费所得税减免"。其主要内容是,此前适用于图书、演出、博物馆、美术馆、报纸、电影领域的文化费所得税减免制度,也将适用于国民最常使用的代表性体育设施健身房和游泳池馆。年收入在7000万韩元以下者,在使用健身房和游泳池时,300万韩元消费范围的30%进行所得税抵扣。
希望适用体育设施使用费所得抵扣的企业,必须在6月末之前在文化体育观光部下属的韩国文化信息院运营的"文化费所得抵扣"网站上进行申请。
文化体育观光部政策负责人表示:"全国健身房、游泳馆事业者必须在6月末之前提出申请,才能从7月开始适用设施使用费所得税减免","文化体育观光部将加强与韩国体力锻炼场经营者协会、韩国游泳馆经营者协会等相关协会、团体的合作,积极宣传业界相关人士经常使用的在线同好会、网络社区等,最大限度地吸引事业者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