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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联社 |
首尔江南警察署2日表示,笑星李敬揆(65岁)因涉嫌药物驾驶(违反道路交通法)被移送检方不拘留。
李敬揆涉嫌于上月8日下午2点左右,在江南区论岘洞服用处方药后驾驶车辆。
当时,他驾驶与自己车型颜色相同的他人车辆行驶时,被举报疑似盗窃,药物简易试剂检测结果呈阳性。此后,警方从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简称国科搜)接到了阳性检测结果,并于上月24日以嫌疑人身份传唤李敬揆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束后,李敬揆向公众道歉并承认了嫌疑,他说:"没有意识到不能吃恐慌障碍药开车。"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45条规定,禁止在因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正常驾驶的状态下驾驶。即使是处方药,如果在集中力、认知能力下降的状态下驾驶,也构成药物驾驶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