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生活

首页 > 魅力生活

美国作曲家状告《鲨鱼宝宝》剽窃二审败诉

新闻发布 [2025-08-14 14:48]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放大 缩小 打印 weibo
鲨鱼宝宝/碰碰狐

人气儿歌童谣《鲨鱼家族》被大法院判定为剽窃不成立。这是自2019年开始相关诉讼后,时隔6年得出的结论。

大法院1部(主审卢泰岳大法官)14日对美国作曲家约翰尼·温利(本名乔纳森·罗伯特·莱特)状告The Pinkfong公司提起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一案,宣告原告败诉,维持原判。

大法院判决称"约翰尼·温利的歌曲要想作为二次创作的作品得到保护,必须以原著为基础,保持与原著作品的实际相似性,并在社会观念上加以能够成为新著作程度的修改、增减,附加新的创作性","这只不过是对原著作品施加了少部分修改、增减,不能看作是独创性的作品,因此无法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鲨鱼家族》是内容制作公司The Pinkfong Company(原Smart Study公司)在2015年出品的儿歌。“鲨鱼宝宝嘟噜噜嘟噜”以朗朗上口的歌词和节奏大受欢迎,在youtube上创下了约161亿次的点击率,还进入了billboard主单曲"hot 100"排行榜。

约翰尼·温利称《鲨鱼家族》剽窃了自己2011年发表的儿歌《Baby Shark》,并于2019年3月向韩国法院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他主张,自己赋予了北美圈民间儿歌《Baby Shark》固有的节奏,因此韩国版《鲨鱼宝宝》属于二次改编。

一审和二审均判决原告败诉。 因为约翰尼·温利的歌曲在原著的民间歌谣和社会观念上,还没有达到可以看作是另外一类的著作的实质性改编,因此很难作为二次创作得到保护。同时,即使约翰尼·温利的歌曲属于二次创作,韩国的《鲨鱼家族》也与约翰尼·温利的歌曲没有实质性的相似性。

大法院也同意原审判决,驳回了约翰尼·温利的上诉。

国际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