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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尔市政府大楼 |
首尔市9日宣布,计划进一步提升正在推进中的"共建住宅·共建新城"项目的事业成效与推进速度,以扩大难以实施大规模再开发的老旧低层住宅区的住房供给。
首尔市新增住宅用地的获取已近乎无望,通过再开发·再建设扩大城市中心区住房供给是目前最为现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然而,难以推进大规模再开发的老旧低层住宅区,由于项目盈利性低、居民共识难以形成,长期以来有不少地块陷于整备盲区。
本次改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及干线道路沿线准住宅用地提升细化标准制定;△第2种一般住宅用地(7层以下)层数管制改善;△居民共用设施容积率奖励扩大;△综合审议标准处理程序制定等。
尤其是,一旦提升为准住宅用地,上限容积率最高可适用至400%;若同时供给购买型租赁住宅,则可适用法定上限容积率,最高达500%。
适用对象为共建新城内第3种一般住宅用地中,共建住宅事业区域面积的一半以上位于地铁站台350米范围以内,或位于宽度20米以上干线道路沿线50米以内的情形。
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认定标准为地铁·国铁站台中心350米以内,干线道路沿线的认定标准为道路宽度20米以上、区域周长八分之一以上与道路相接,同时综合考量因密度增加而额外所需的基础设施容量等因素后予以确定。
长期以来制约共建住宅活性化的代表性规制——层数限制也将一并取消。首尔市将删除在第2种一般住宅用地(7层以下)推进街区住宅整备事业时的"平均13层以下"规定。
由此,第2种(7层以下)地块若与其他2种以上地块相邻、并以街区为单位推进共建住宅项目,将可在综合考量周边环境与景观的前提下供给中高层公寓。
居民共用设施建设所对应的容积率奖励也将进一步扩大。此前,运动设施、图书室等居民共用设施须向社区开放,方可享受容积率放宽优惠;今后无论是否对外开放,均可享受同等优惠。
小规模整备事业因用地条件狭窄,有时会将不计入容积率的地下层同时用于设置停车场与居民共用设施,导致停车空间不足。为此,今后居民共用设施若设置于地上层,亦可在法定上限容积率范围内获得相应的容积率放宽。
自今年2月起,小规模住宅整备事业综合审议对象新增景观、交通、灾害、教育等领域,为推动审议提速,同步制定了"标准处理程序"。计划引入自治区在申请审议前可事先判断是否属于综合审议对象的核查清单,并将协议程序标准化,以缩短事前审查周期。
首尔市住宅室长崔真石表示:"将持续推进制度改善,使共建住宅·共建新城成为引领老旧低层住宅区住居稳定的代表性住房供给模式。"
李秀一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