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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首尔一家大型超市内,市民正在购物。/韩联社 |
为让超市配送司机在与运输公司签订合同时,能够明确约定工作范围和佣金支付标准等事项,韩国政府制定了标准合同书。对于重型商品,可限制单个品类的订购数量;如配送司机因不可避免的原因无法执行配送任务,也不得将临时租车费用转嫁给司机。
韩国雇佣劳动部26日表示,已制定《超市配送行业标准合同书及使用指南》,供从事超市配送业务的劳动服务提供者在与运输公司签订合同时使用。
与快递员、货运司机等其他配送行业不同,超市配送此前没有专门的标准合同书,因此一直存在签约过程中工作范围不明确,或设置对其中一方不利的合同条件等问题。
雇佣劳动部在制定标准合同书前,先后13次听取了超市配送司机、运输公司、大型超市等相关人士的意见。标准合同书要求对委托业务范围、佣金支付等主要合同条件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合同书还纳入了保护配送司机权益的相关条款,包括禁止不公平交易,并将社会保险加入等事项反映到合同中。为避免配送重型商品时给司机造成过度负担,还允许对不同品类的重型商品设定订购数量限制。
此外,如果配送司机因不可避免的原因无法执行配送任务,企业在安排替代车辆时产生的临时租车费用,也不得由配送司机承担。预计标准合同书的推广使用将有助于减少围绕合同条件产生的纠纷,同时加强对超市配送司机产业安全和基本权益的保护。
据了解,该标准合同书并非法律强制使用的合同,而是一种旨在帮助劳动服务提供者与企业签订公平合同的推荐格式。目前,韩国政府已为快递员、广播节目工作人员等30个行业制定并推广标准合同书。
韩国雇佣劳动部长官金英勋表示:“此次新制定的标准合同书,是保障超市配送司机享有公平合同这一基本权利的第一步。”他还表示,今后如果《劳动者权利基本法》获得制定,通过书面合同和现场纠纷调解支持等措施,有望进一步扩大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公平合同惯例。
金南炯 世宗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