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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朴星一 记者 |
一名因涉嫌跟踪演员黄晸玟而被提起公诉的40多岁女子被判处罚款。
议政府地方法院高阳支院刑事第4单独审判庭(金英雅审判长)8日以违反《跟踪犯罪处罚等相关法律》为由,对被起诉的A某判处罚款600万韩元,并命令其完成40小时的跟踪犯罪治疗项目。当日A某没有出庭。
法院表示:“从短信发送次数及频率来看,足以认定其行为已经达到令受害者产生不安和恐惧的程度。”法院还指出:“即使存在正当的联系理由,所发送短信的内容和频率等也已经超出能够为被告行为提供正当化依据的程度。”
A某涉嫌向黄晸玟及其家人发送数百条信息,因此被提起公诉。
此前,A某因黄晸玟方面于去年8月提出控告而接受调查。此后,法院于今年2月通过简易程序命令判处A某罚款300万韩元。简易程序是指无需进行正式审判,仅通过书面审理即可处以罚款等刑罚的程序。但A某对此提出异议,因此转为正式审判。
这起案件因A某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声称自己与黄晸玟存在私人关系而受到关注。A某在最后审判时承认曾向黄晸玟发送遗嘱、猫尸照片等,但辩称这是为了让黄晸玟了解自己的状况并结束双方关系而发送的。检方则要求法院判处A某罚款1000万韩元。
孙胜贤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