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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警察厅 |
韩国将于10月2日起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为减少一线侦查现场可能出现的法律解释混乱,警方将启动专门支援机制。对于警察局难以解决的问题,将依次经市·道警察厅提交至国家搜查本部进行审查;需要与其他侦查机关协商的问题,则由国家搜查本部直接协调。
警察厅28日表示,将从29日起运行连接警察局、市·道警察厅和国家搜查本部的三级“现场咨询·支援专门工作组(TF)”。此举旨在最大限度减少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初期,侦查人员在适用新程序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混乱。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之一,是废除检察官直接进行补充侦查的方式,改为由检察机关要求警方进行补充侦查。对警方而言,不仅案件处理过程中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工作程序发生变化,如何将修改后的法律实际适用于侦查工作,也变得更加重要。
一线侦查人员遇到仅凭法律规定或警方《侦查实务指引》难以判断的问题时,可以通过警方内部刑事司法信息系统(KICS)公告板或电话向专门工作组提出咨询。《侦查实务指引》是为将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实际适用于案件处理流程,对各侦查阶段的程序和判断标准进行整理的工作指南。
咨询事项首先由警察局专门工作组进行审查。警察局层面难以答复或处理的问题,将移交市·道警察厅;市·道警察厅也难以解决的争议事项,则由国家搜查本部进一步审查。尤其是需要与其他机构协商的事项,国家搜查本部将与公诉厅等相关机构进行协商。在现场反复提出的问题,还将反映到《侦查实务指引》中,并再次向全国各警察机关下发通知。
专门人员也将按照职能进行配置。警察局方面将由侦查科长牵头,侦查、刑事、女性青少年、交通侦查负责人以及KICS负责人参与;市·道警察厅则由侦查审议科长、侦查协作部门工作人员和KICS负责人等负责应对。国家搜查本部将设立专门咨询空间,由相关负责人联合办公。
此次TF的重点,是在修改后的法律实施初期,迅速统一一线办案过程中针对个别案件形成的判断标准。不过,实际实施过程中哪些类型的咨询会集中出现,以及不同机构发生意见分歧时能否迅速协调,将成为制度能否顺利落地的关键。
警察厅相关人士表示:“为了让新的刑事司法体系稳定落地,我们将迅速回应一线侦查人员的意见”,“将在制度实施前主动启动支援体系,做好充分准备。”
薛少荣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