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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今日亚洲-崔硕振记者=
预计在8月25日即将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进行的最终审判宣告是否进行电视直播和记者现场摄影的提议被否决。
8月23日,根据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负责李在镕一案的审判长刑事合议27部金振东,对审判宣告进行现场直播的申请不予批准。
对于该项不予批准的结果审判部做出如下解答,“通过考量对李在镕等被告人的审判宣告进行现场直播所带来的公共利益,和该行为日后对被告人的个人利益所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失,对审判宣告进行现场直播的做法很难被认可为符合大众公共利益。”
据悉,包括李在镕在内的其他有共犯关系的共同被告人,对于该项申请均表示反对。且考虑到《宪法》上的无罪推定原则,驳回了直播审判宣告的申请。
在8月4日修订的法案中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等的相关规定”有如下阐述,“一审判决的审判宣告需获得被告人同意,或被认定符合公共利益,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可许可对主审法官进行摄影或直播。”
(编译:万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