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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今日亚洲=
为了保护案件相关人员的隐私以及安全,韩国警方近日起积极实行保障接受警方调查的嫌疑人、受害者、证人等记录权利的方案。
据警察厅12月3日称,警方从5日开始在全国所有警察署试行“记录簿交付制”,时间为6个月。
警方在调查嫌疑人之前,会打印出记录陈述或调查内容的记录簿。
此外,还将提供拒绝陈述权、律师助力权等说明嫌疑人权利和调查官回避制度等各种救济制度的《权利指南》。
此前,警方将于今年上半年在首尔市内5个警察署试行的“自我辩护笔记”制度扩大到首尔地区所有警察署。
“自我辩护笔记”是为了让嫌疑人自己记录自己的陈述和调查内容,并以检查记录的方式检查调查中是否侵犯人权而提供的措施。
警方计划,在继续检查示范运营经过的同时,扩大实行陈述录音制度等,积极体现透明、公正的人权优先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