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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规:教师可将妨碍上课学生送离教师...家长咨询须进事先协商

新闻发布 [2023-08-17 13:40]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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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今日亚洲-曹成俊记者=


      今后,学生的监护人要想与教师进行商谈,必须事先协商日期和方法。 另外,对于工作时间和职务范围以外的咨询,教师可以拒绝。


      教育部17日在政府首尔大厦发表了上述内容的《关于教师学生生活指导的告示(案)》和《保护幼儿园教师教育活动的告示(案)》。 首次包含教师学生生活指导相关国家方针的此次告示(案)将于18日至28日经过行政预告后,于下月1日公布并实施,从今年第二学期开始将在教育现场适用。


      据教育部透露,与以前不同,教师和监护人应该事先协商何时以及如何进行商谈。 与此同时,教师在非工作时间时,学生的监护人要求咨询的内容超出职务范围,可以拒绝,如果在咨询中发生恶言、威胁、暴行等,可以中断咨询。


      对于阻止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妨碍授课的学生,教师也允许积极采取制止行为。 因此,从下月开始的新学期开始,教师可以没收学生的手机,并可以将影响上课的学生送出教室。


     除此之外,仅限于学生不接受教师的生活指导,故意妨碍教育活动的情况,教师可以根据《提高教师地位及保护教育活动的特别法》将其视为"侵害教育活动行为",向校长要求惩戒,对于需要专家介入的学生,可以向监护人建议专家的检查、咨询治疗。


      另外,还将制定《保护幼儿园教师教育活动的告示(案)》。 如果制定该告示(案),院长可以将教师的教育活动的范围、监护人的教育、咨询、教育活动侵害时的处理程序等规定为幼儿园规则,并向监护人介绍后,得到遵守规则的同意。 如果监护人侵犯教权,将根据幼儿园规则,对相关幼儿采取停止出席、退学、接受监护人教育和咨询等措施。


      副总理兼教育部长官李周浩表示:"此次方案的出台将成为纠正无序的教室,建立均衡的'大家的学校',将学校变成学校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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