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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后现场/韩联社 |
据悉,京畿光明市公寓火灾事故的起火点1楼停车场没有安装消防栓。
京畿光明警察署从18日上午11点到下午1点30分,与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京畿消防灾难本部、韩国电气安全公社等一起进行了联合鉴定。
在此过程中,鉴定组确认了起火地点1楼停车场残疾人停车区域,没有安装消防洒水装置。但据调查,该建筑是地上10层,于2014年竣工,因此不属于义务安装消防栓的对象。
根据消防设施法,自1990年6月以后,消防栓的安装义务从16层以上开始适用,2005年扩大到11层以上,2018年扩大到6层以上。
鉴定组在起火点发现电气异状,决定对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的精密鉴定进行后判断。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火灾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将详细调查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的事项"。
本月17日晚9时10分许,光明市所下洞某公寓1楼架空的停车场起火。火灾造成3人死亡,9人重伤。此外,还有55人因吸入浓烟等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