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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在明/韩联社 |
1日,李在明总统就"非居住1套住宅"税制改编方针表示:"因工作或子女教育等不可避免的原因,无法居住的情况不属于征税强化对象。"
李总统当天通过自己的推特表示:"很明显,不是用于差距投资,而是用于居住,但因工作等不可避免的原因暂时非居住的情况除外。" 据分析,这是为了阻止在讨论减少非居住1套住宅所有税及转让税优惠的过程中,把实际需要者也包括在限制对象中的忧虑而做出的发言。
李总统对相关报道也进行了反驳。他指出:"根据报道正文中引用的我说的话,如果非居住1住宅也是投资、投机用的话,已经表明了长期拥有的税制优惠不妥当的宗旨","但是在同样的深层企划报道中,连职场、子女教育等不可避免的理由也提出问题,这是矛盾的。" 他接着补充说:"希望以更准确的分析为基础进行报道。"
此前,李总统在今年1月通过X表示"即使是非居住的一栋住宅,如果是以投资、投机为目的,也不适合减免长期拥有的税金",表明了税制修改方针。目前,一户一房者在拥有、居住10年以上时,最多可以扣除转让差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