한국어 | English| Tiếng Việt
![]() |
上月23日,在京畿道平泽市三星电子平泽园区前举行的三星电子工会共同斗争本部“改变透明度、实现废除上限——4/23斗争决议大会”上,工会成员们正在高喊口号/韩联社 在三星电子工会计划举行总罢工的三天前,法院部分支持了三星电子针对工会提出的禁止违法集体行动的假处分(诉前保全)申请。由于法院在很大程度上采纳了资方的诉求,工会的总罢工因此受到制约。 水原地方法院民事第31庭(首席法官 辛宇政)于18日部分支持了三星电子上月16日针对“超企业工会三星电子支部”和“全国三星电子工会”等两个工会提出的禁止违法集体行动的假处分申请。法庭裁定,“安全保护设施应维持与平时相同的人力等配置”。也就是说,债务人(工会方)在集体行动期间,必须配合将安全保护设施维持在与平时(工作日或周末及节假日)相同的运转时间、人力配置等状态。 此外,法庭还表示:“债权人(资方)所主张的防范作业设施受损、防范晶圆变质等安全作业,债务人不得阻碍其以集体行动前平时的同等人员、运转时间、运转规模及注意义务来执行,也不得唆使所属工会成员实施此类阻碍行为。”针对超企业工会及其委员长崔承浩,法庭同样禁止了其占领全部或部分设施、在设施上加锁或阻碍员工出入等行为。 不过,对于资方提出的禁止债务人通过恐吓手段呼吁或劝说员工参加集体行动、禁止阻碍债权人所属员工和高管工作、以及禁止全国三星工会等占领设施等部分诉求,法庭予以了驳回。 若工会违反上述裁决,每违反一天,各工会须向三星电子分别支付1亿韩元,工会支部长及代理人须分别支付1000万韩元。 此前,工会已预告将于本月21日至下月7日举行为期18天、约5万人参与的总罢工,预计此次判决将对工会的罢工强度和参与度产生不小的冲击。 另一方面,三星电子劳资双方从当天上午开始,在政府世宗厅舍中央劳动委员会的斡旋下,就绩效奖金矛盾展开总罢工前的最后一轮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