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闻速递

首页 > 韩闻速递

放宽公务员加班限制:取消每天4小时·每月100小时上限

新闻发布 [2026-07-21 15:59]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放大 缩小 打印 weibo
韩国人事革新处次长金成勋21日在世宗市政府办公大楼举行《关于公务员津贴等规定》修订联合发布会,就加班上限制度改善方案进行说明。/韩国人事革新处

韩国公务员加班费“每天4小时”的限制将被取消。负责应对中东局势等紧急事务的公务员,原适用的每月100小时加班上限也将废除。

 

韩国人事革新处和行政安全部21日表示,将就包含上述内容的《公务员津贴等规定》及《地方公务员津贴等规定》修订案启动立法预告程序。

 

目前,一般公务员加班费发放标准为每天最多4小时、每月最多57小时。即使工作繁忙导致单日加班超过4小时,超出部分也无法获得补偿。修订案取消每天4小时上限,改为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加班。但为防止长期加班常态化、保障休息权,每月57小时上限仍将维持。

 

例如,若公务员从下午6点工作至午夜12点,按照现行制度,正常下班后的第1小时不计入加班,因此认定加班时间为5小时,但因每日上限限制,最终只能按4小时发放加班费;修订后,则5小时均可获得加班补偿。

 

据人事革新处介绍,去年韩国公务员月均加班时间约22小时。即使在个别时期单日加班超过4小时,大多数人员仍可在每月57小时额度内获得补偿。制度实施后,如出现大量超过月度上限的情况,政府将研究是否进一步完善制度。

 

负责应对中东局势等紧急事务公务员的加班限制也将放宽。目前,即使获得所属部长事前批准,每天最多只能认定8小时、每月最多100小时加班;今后将取消额外上限,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政府近期调查显示,产业通商资源部部分应急人员月均加班超过130小时,财政经济部部分人员月均加班也接近110小时。

 

针对紧急事务的例外审批权限,也将由机关负责人下放至司局长级。灾害、外交、经贸等具体适用范围,将根据实际发生的事件另行确定。

 

对于未担任科长职务、仍从事一线业务的国家公务员四级人员,政府将新设“加班补偿津贴”。目前,四级公务员因领取管理岗位津贴,即使实际加班也无法领取加班费。今后,经各部门部长预先指定的四级公务员,每月加班超过25小时后,超出部分可领取相应补贴。

 

在扩大补偿范围的同时,政府也将加强对违规领取加班费的处罚。现行规定要求累计两次以上违规领取才必须启动纪律处分,今后只要一次违规且金额超过50万韩元,即可成为处分对象;加重处分标准也将由100万韩元下调至50万韩元。同时,将违规领取加班费纳入对主管人员的追责范围,进一步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电子人事管理系统还将新增功能,要求加班人员定时确认本人仍在实际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实。国家公务员现行按机关、部门管理加班总量的制度,也将推广至地方公务员系统。

 

韩国人事革新处处长崔东锡表示:“此次改革并非鼓励长时间工作,而是为了让公务员因工作需要付出的实际劳动获得合理补偿。在提高补偿标准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对违规领取加班费行为的监管。”

 

金南炯 世宗记者

国际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