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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产业通商部 |
美国政府将对无人机系统(UAS·无人机)及其核心零部件征收最高100%的高额关税。不过,韩国产品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综合关税税率将降至15%以下。
韩国产业通商部14日表示,美国白宫13日(当地时间)发布公告,根据《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UAS征收关税。
美国政府表示,此举旨在降低对海外供应链的依赖,解决网络安全漏洞,同时扩大美国国内无人机及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根据公告,自下月3日起,美国政府将对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公斤的UAS、搭载热成像设备的UAS、无人机停靠站(Docking Station)以及部分核心零部件征收100%的关税。
对于未搭载热成像设备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公斤的UAS,将征收25%的关税。部分零部件也将从明年2月9日起适用25%的关税。
不过,韩国产品将享受优惠税率。对于韩国、日本、中国台湾、欧盟、瑞士和列支敦士登生产的UAS,如果能够证明其核心零部件和技术实质上来自上述国家或美国,综合关税税率将适用15%以下的优惠税率。
美国还制定了针对在当地投资建设生产设施的关税豁免措施。对于在2029年1月20日之前在美国新建、改造或扩建无人机及零部件生产设施的企业,经美国商务部批准后,可免缴232条款关税,进口相当于建设期间预计年产量的产品及生产设备。
韩国政府表示,将与美国方面就韩国产品优惠税率的具体认证标准及适用范围等尚未确定的事项保持密切协商,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密切评估此次关税措施对韩国相关产业的影响。
金昭映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