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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162亿韩元的“租赁诈骗”房东一审获刑12年

新闻发布 [2026-08-27 14:31]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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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尔东大门区大学城一带,以大学生和初入社会的年轻人为主要对象实施涉案金额达160亿韩元的租赁诈骗,一名50多岁的房东一审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议13庭(审判长罗相勋)27日以伪造私文书等罪名,判处被告金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韩元。因涉嫌协助金某实施诈骗而一同受审的其姐姐金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金某被控在韩国外国语大学、庆熙大学等高校聚集的首尔东大门区大学城一带,以154名受害者为对象骗取租赁保证金,共计162亿7650万韩元。据调查,受害者中多数为大学生和初入社会的年轻人。

 

金某还涉嫌伪造租赁合同并从金融机构骗取贷款。据调查,他伪造139份租赁合同,从新村金库贷款20亿4000万韩元。

法院认为,金某通过追加贷款或收取新的租赁保证金偿还原有房地产债务,以所谓“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持续经营租赁业务。调查显示,他几乎没有投入自有资金,而是通过银行贷款和借款筹措建筑费用,待建筑完工后再通过追加贷款或签订租赁合同筹集资金,用于结算建筑费用、购买新的土地及建设项目,如此反复操作。

 

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受害者中多数为大学生和初入社会的年轻人,不仅遭受经济损失,还承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此外,受害者多次提交请愿书,要求对被告严惩。法院同时指出,金某否认犯罪事实,而且受害损失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未得到弥补。

 

据调查,金某的姐姐明知弟弟财务状况不佳,仍出借自己的名义帮助其获得贷款,或协助其签订房地产合同。法院认定,她的上述行为帮助金某实施了针对12名受害者、涉案金额约15亿2000万韩元的诈骗。

 

调查还发现,金某在从事租赁业务期间,擅自将邻近生活设施改造成住宅用途,并对建筑物进行改造,以“分割出租”的方式出租房屋。

 

金洪灿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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