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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终止妊娠药物“米非司酮”。/美联社 |
政府正推进在国家医疗体系下引入人工终止妊娠药物“米非司酮”,允许孕期不超过63天(9周)的女性使用。引入后的前两年将原则上由医生在医疗机构内直接开具处方并配药,之后在评估法律修订及药物副作用等情况后,再逐步扩大适用范围。
据性别平等家庭部、保健福祉部和食品医药品安全处16日消息,第14次国家政策协调会议当天就引入终止妊娠药物的方案进行了报告。引入终止妊娠药物是本届政府的国政课题,此次方案是在今年7月总统李在明指示研究允许使用的可能性后制定的后续措施。这意味着,自2019年4月韩国宪法法院裁定“堕胎罪”违宪后,时隔7年将进行制度改革。
当天的会议上,性别平等部报告了引入终止妊娠药物的必要性及预期效果,保健福祉部报告了分阶段引入方案以及药物使用管理计划。随后,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报告了终止妊娠药物的审批及审查计划,并就相关推进事项进行了讨论。
目前,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正在审批进口的终止妊娠药物,是以临床试验资料等为依据申请用于孕期9周以内。米非司酮于2024年12月提交审批申请,此后已收到补充材料要求,后续还将进行风险管理计划等审批审查以及进口安全性检查。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计划在明年第一季度内推动该药物正式引入。
政府计划在药物引入初期两年内,原则上由医疗机构内的医生直接开具处方并配药进行管理,之后根据副作用及安全性评估结果,研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保健福祉部计划与医疗界协商,确定具备处方资格的医生标准。此外,由于《刑法》和《母子保健法》目前尚未完成修订,政府表示将在初期实施期间同步推进相关法律修订,并根据是否出现副作用等情况调整扩大实施的时间。
性别平等部部长元敏京表示,此次引入终止妊娠药物,是为了改善废除“堕胎罪”后缺乏实际国家管理体系的现状,使终止妊娠能够在国家医疗体系下更加安全地进行。她还表示,政府将持续全面检查药物使用环境的安全性等情况,并不断进行改善。
徐丙周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