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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香港籍女子在韩整形成植物人 医院被判赔偿5亿韩元

新闻发布 [2017-10-24 10:57] 翻译: tengfei@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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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今日亚洲-李尚学记者=
 


      2011年,一名香港籍女子在韩接受整形手术麻醉的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抢救不及时最终成为植物人。对此,受害人的母亲对医生以及医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本月23日,此案宣判,医生韩某过失,赔偿受害人5亿1290万韩元。


      2011年10月13日,香港籍女子孙某(46岁)连同表姐、母亲到韩国江南区新沙洞的D整形外科计划接受玻尿酸注射,而后孙某决定接受腹部吸脂手术(溶解脂肪细胞缩小脂肪体积)。手术需要进行睡眠麻醉。


      首先进行的是全身的睡眠麻醉,之后进行局部的注射麻醉。在用药之后,孙某的双臂开始颤抖。此时医生韩某让职员联系麻醉科专门医生,让其到场,防止出现问题。但是由于一些原因,麻醉医生没法立即到场。


      之后孙某的双脚也开始颤抖,膝盖开始不断的弯曲。这时韩某开始使用一些仪器来为孙某提供氧气供给。事发后30分钟左右麻醉医生到场,为孙某进行呼吸道插管而后拨打了119电话,孙某被移送到某大学医院接受急救。


      入院时孙某处于昏迷状态,而后被送入重症监护室接受低体温治疗并开始使用呼吸机、接受抗生素治疗。由于大脑缺氧,孙某出现了下肢麻痹、沟通障碍、吞咽障碍、排泄障碍等一系列严重症状。


      孙某的母亲以“术前未进行相关的必要检查,麻醉用药时疏忽大意,病人发生痉挛呼吸困难症状时未能及时抢救,术前未充分告知患者麻醉的相关风险”等为由起诉医院,要求医院赔偿损失20余亿韩元。


      裁判部表示“无任何证据显示孙某在之前有任何疾病,孙某的痉挛等症状应该是局部麻醉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局麻时发生痉挛现象,医生应该及时为患者注射抗痉挛药物,但是韩某却未曾如此。在病人发生反应至有人施救共有30余分钟的空白时间,其间韩某仅为孙某提供了氧气未曾采取其他措施”。


      在术前,医生有责任充分告知患者麻醉可能引发的全部问题,但是无证据表明医生韩某曾在术前将麻醉可能引发的问题全数告知患者。所以医生有责任,需要赔偿患者损失。


      法院还判定医生韩某2年禁锢,对此韩某已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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