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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相现/本报记者摄 |
尹相现国民力量议员30日在共同民主党大选候选人李在明“公职选举法事件”的大法院做出判断的前一天强调:"应该做出有罪判决。"
尹相现当天在自己的facebook上写道:"对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上诉审将于5月1日宣判。大法院认为应该在5月3日之前宣判的主张和大法院的判断没有区别,真是万幸。"
尹相现表示:"李在明的二审无罪判决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脱离一般常识、稀奇古怪、无知的决定’","一审裁判部认为国土部有威胁,但二审裁判部认为'李在明只是主观上夸大表现而已'。"
另外,尹相现还表示:"对于与已故前处长金文基的合影,李在明主张单纯放大照片是捏造的,并宣判无罪。"
尹相现还说:"这无异于给李在明提供了对谎言的免罪符","而且,从一开始就无法避免这是为无罪判决而进行的审判。 也有人怀疑这是韩国法研究会出身的左派司法卡特尔的作品。"
他接着说:"法律界多数人一致认为,李在明的犯罪嫌疑从法理和常识来看都是有罪的。 大多数国民也这么认为","因此,李在明的上诉审应该做出有罪宗旨的判决"。